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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镇江市财政:全周期“动态护航” 扎实推进PPP工作

    发布时间:2019-12-05  来源:财政部  浏览次数:

    2019年12月5日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形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PPP)已经成为非常普遍的运作模式,江苏省镇江市也有“海绵城市”、丹徒区世业洲江堤改造工程、镇江新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项目等3个项目正在落地实施,其中,“海绵城市”获得财政部资金扶持达13.2亿元。但是由于PPP项目涉及领域多、综合程度高、操作流程复杂,如何有效推进项目实施成为各地政府面临的共同难题。镇江市财政局积极探索、规范操作,从五个方面构建了覆盖PPP“全生命周期”的工作体系,动态管理、全程“护航”,确保项目扎实有序推进。

      一、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成立了由镇江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PPP领导小组,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和工作报告制度。出台了《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工作意见(试行)》,明确了PPP项目的实施范围、保障措施、工作要求等,为推进PPP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印发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细则(试行)》,从项目识别、入库、准备、采购、执行、监管、移交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明确了部门职责,建立了问效问责机制。

      二、开展项目筛选识别

      镇江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市金融办等部门通过项目论证会形式,结合中央、省、市开展PPP项目的规定,从各辖市区和职能部门申报的项目中筛选出适合采用PPP模式的重点项目;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工作,对通过评价论证的项目,由市财政局报市政府批准进行项目储备,由市政府统一管理。

      三、组织实施方案审查

      各项目实施主体按照文件规定要求,通过公开竞争比选的方式,从江苏省PPP项目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库中择优选择咨询机构提供专业服务,针对相关边界条件和思路,从交易范围、交易主体、交易机构和付费机制等方面进行重点设计和把控。市财政局会同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多轮的讨论修订形成审定稿,由项目实施主体将项目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查,由镇江市政府下达正式批复意见组织实施。

      四、建立定价付费机制

      为规范PPP项目财政支出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项目单位需编制PPP资金平衡方案,市财政局从项目运营期资金需求、资金来源等方面进行对价支付方案分析,编写《关于报送PPP合作项目审查意见的报告》,严格审查项目利润率管控标准,提出财政意见供市委、市政府决策。

      五、严格市场压力测试

      一般来说,PPP项目具有系统性、复杂性、专业性等特点,加上长达10―30年的运营期,如何寻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招标前期的市场压力测试至关重要。为此,镇江市财政局对有关项目实施主体都提出明确要求。如在“海绵城市”项目中,先后与近20家社会资本方进行二轮洽谈测试,充分了解投资方的投资意向、关注重点,听取投资人对项目实施方案的初步意见,根据信息反馈内容完善实施方案、采购文件,保证项目资格预审和招标工作顺利进行。

      在今后一段时期,镇江市财政局将继续按照“要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的要求,顺势而为、主动作为,推动更多PPP项目落地实施,努力开创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