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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企业”到“集团” 海关监管新模式为加工贸易注入新活力

    发布时间:2022-01-19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

      日前,经天津海关审核批准,位于武清开发区的信义汽车部件(天津)有限公司正式成为天津市首批实施“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企业之一。

      “在该模式下,集团内各公司之间实现了保税料件自由流转,既有效解决了公司生产紧急缺件的难题,又节约了保税料件公司间流转产生的税金,降低生产成本,保障了生产进度。”信义公司外贸主管人员褚颖说。

      “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是海关为进一步顺应加工贸易企业发展需求,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的以“企业集团”为单元,以信息化系统为载体,以企业集团经营实际需求为导向,对企业集团实施整体监管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

      “这项改革落地,实现了海关监管从‘一本账册’到‘一家企业’再到‘一个集团’的转变,促进了集团内部保税料件的自由流通,这种模式下,集团内企业间保税料件流通无需内销补税,在解决了料件紧缺的难题的同时,也节约了税收成本。”武清海关加工贸易保税监管科科长闫雪莉说。

      为助力辖区企业及时享受改革红利,天津海关全面梳理辖区内企业情况,通过视频会议、在线辅导、深入企业“面对面”沟通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宣传,根据企业生产运营模式,制定专属监管方案,积极推动该模式顺利落地。

      “新监管模式打破了传统的以单一企业为主体的加工贸易监管限制,允许同一集团下不同成员企业之间自由流转保税料件及设备,这将进一步助力企业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为加工贸易产业发展注入新活力。我们将持续加大宣讲力度,多渠道开展政策推送,结合企业情况进行辅导,助力企业更早更好地享受政策优惠。”武清海关副关长王奇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