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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工贸易新政策释放企业发展动能

    发布时间:2024-03-29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

    近日,东莞原创金属结构有限公司收到海关退还的企业限制类担保2054.46万元 。

    “我们公司在行业内多年,提交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担保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公司因为业务量比较大,担保金额也比较高。现在好了,新政出台,不需要再缴纳担保费了,公司的资金潜能得到了极大地释放。”该公司关务主管陈锡伦说。

    据悉,陈锡伦所在的公司主要加工生产金属结构制品,耗用的主料件钢板属于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按原加工贸易监管规定,该类商品需缴纳限制类担保。2023年12月27日,《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的意见》出台后,提出“暂停对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采取担保管理措施至2025年”等12条措施,促进加工贸易持续健康发展,在此期间企业无需缴纳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担保。

    为助力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黄埔海关所属东莞海关积极联合地方商务部门开展政策宣传,结合“暖企·关助力”行动送政策上门,通知企业及时办理加工贸易限制类担保退还手续,点对点指导企业操作。同时,建立在账保证金退还专项台账,细化保证金退还办理流程,提高担保退还效率,有效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

    东莞海关综合业务一科科长汪洋说:“暂停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担保管理主要涉及塑胶、钢材等行业,都属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的行业,尤其是钢材作为一种大宗商品,资金占用周期长。取消担保管理措施后,能够让更多的企业有能力参与行业竞争,激发出更多的发展动能和活力,为加工贸易健康持续发展营造更好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