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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市财政局:迅速落实“克难惠企12条” 助力企业共渡难关

    发布时间:2020-02-18  来源: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

    面对持续发展的疫情和市区企业复工的不确定性,南通市财政局第一时间成立由黄林华局长任组长,工贸发展处、金融处、社会保障处、农业处、税政处等多处室参与的助力企业发展工作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十二条”政策,切实帮助全市企业树信心、渡难关、稳发展。

    一是给予多种财政补贴支持。对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按防控期间销售收入的20%给予补贴;同时可凭2020年1月1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合同,向市财政部门申请贴息。

    二是加大小微企业担保支持力度。及时、主动联系江苏农担公司南通分公司,在南通全地域,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 “三农”主体,担保公司减半收取担保费,财政贴补50%给担保公司。所有因疫情受到影响的农业担保客户,到期还款有困难的,符合规定的将予以展期或续贷担保,对确无还款能力的“三农”主体,南通农担公司将及时为其履行代偿义务,并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

    三是加快产业资金兑现进度。专题研究疫情防控期间加快政策兑现的措施,全面实行“线上申报、不见面审批”,提升审核效率同时保障企业人员安全;对有明确政策标准、落实到具体实施企业的奖牌类、资格类项目全面实施企业免申报,主管部门“即审即兑”;疫情防控期间,省级以上产业发展资金直接兑现到企业账户;政府支持企业发展项目提供全天候的技术支持,保障企业项目申报和审核。

    四是推动落实疫情防控优惠财税政策。及时研究政策执行口径,会同市税务部门,商讨房产税困难性减免具体实施细则。利用税收大数据分析,提前研判,靠前服务,主动关注受疫情影响的受困企业,基本锁定交通运输业、餐饮、住宿及旅游等四大类困难行业。组织全市及时上报受政府委托进口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的单位名单,为该类单位提供通关便利化服务,相关物资享受免征关税优惠,为全市进口紧缺重点医疗防控物资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