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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应对疫情50条和22条”政策部署

    发布时间:2020-02-19  来源: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苏州市财政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 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下称“省应对疫情50条和22条”)文件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一是做好政策落地落细工作。苏州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切实把“省应对疫情50条和22条”要求的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一方面,对前期苏州市已经出台的疫情期间支持中小企业、外贸企业、服务业发展等各项政策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完善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强化财税政策扶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政策;另一方面,根据苏州疫情发展态势、经济运行情况和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积极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在省文件框架下研究制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助力企业复工的若干政策》《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贴》等具体举措。

    二是强化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坚决把财政资金资源集中到抗击疫情第一线。一方面加大经费保障,截至2月17日,苏州市各级财政部门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7.4亿元。另一方面优化工作举措,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启动预算安排、资金拨付、政府采购等事项绿色通道,简化工作流程,保证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划转、防控物资快速到位。

    三是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继续研究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征税费、减收租金、降低社保费等减税降费措施,与全市企业共渡难关,支持企业抓紧复工复产;加大“米袋子”“菜篮子”资金保障,强化物资储备和调配,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稳定供应;进一步优化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等工作流程,推动全市重大项目早开工、早建设,特别是支持公共卫生体系、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民生领域重点项目建设;有效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自贸区苏州片区建设、开放再出发等重点工作,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此外,苏州市财政局还着重加强财政收支管理。

    一方面,向外部市场让利,科学合理组织财政收入。苏州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算政治账、长远账,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用短期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收入的加法,缓解疫情对市场主体的影响,涵养可持续税源;同时,密切关注经济运行状况,科学研判疫情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提早研究制定应对措施,确保财政收入运行平稳。

    另一方面,向政府内部挖潜,有效提升支出管理水平。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大一般性支出和非重点支出压减力度,在年初压缩10%基础上再压减5%,把资金使用方向聚焦到疫情防控、经济转型、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上,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同时,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梳理各类专项结余,提高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公共预算比例,确保财政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