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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时间:2020-02-19  来源: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建立完善常态化的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根据《财政部关于2019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9〕44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9〕45号)文件的要求和部署,苏州市财政局自2019年10月至2020年2月期间,组织开展了苏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并按期完成了各阶段的检查处理工作。

    一、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本次检查中,苏州市财政局在代理机构名单确定、检查执法人员分组等环节上,通过随机抽选软件确定了50家代理机构和3个检查工作组;执法人员名单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进行了抽取前公示和抽取后公告,充分体现财政监督检查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

    二、做全做细基础工作,提升检查质量。本次检查共涉及168个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32亿元。书面检查环节,苏州市财政局在省厅代理机构检查范围和依据的基础上,将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政策落实以及废标项目后续采购、项目资金节约率等情况也纳入检查范围;现场检查环节,苏州市财政局对代理机构办公场所、从业人员、代理收费情况进行了记录,确保检查基础工作全面、细致。

    三、融合执法与宣传,扩大检查成效。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所涉检查项目文件编制、委托代理、中标成交、信息公告、保证金、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评审过程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与代理机构主动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通过此次检查,反映出代理机构在执业过程中还存在薄弱环节,接下来苏州市财政局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完善有关监管措施,进一步推动代理机构提高执业水平和质量,更好地服务苏州市政府采购市场。